为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保障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员,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现将我院办理的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进入“黑名单”的“老赖”,相关信息将通报给银行、房地产管理等多个担有审核政府采购、融资信贷、政府扶持、招标投标等职能部门和单位,通过与各部门联动,不定时查询被执行人的信用卡等消费行为记录,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乘飞机、坐高铁或睡软卧等高消费行为,以及采取罚款、拘留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
欢迎社会各届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可随时向宣威市人民法院反映举报。举报电话:0874-7208080
被执行人:杨思萍
性别:女 年龄:36
身份证号码:53222419800605002X
住址:云南省宣威市西宁街道西苑巷19号4幢2单元302室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487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3357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杨思萍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854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孔丽华
性别:女 年龄:41
身份证号码:530381197508140726
住址:宣威市振兴街北路261号振兴花园4栋5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902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329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孔丽华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592571元,徐安映、徐安排、孔德志、李德帅、宣威市煜泰矿业有限公司、宣威市龙场镇得所煤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徐安映
性别:男 年龄:42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40814071X
住址:宣威市振兴街北路261号振兴花园4栋5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902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329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孔丽华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592571元,徐安映、徐安排、孔德志、李德帅、宣威市煜泰矿业有限公司、宣威市龙场镇得所煤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徐安排
性别:男 年龄:35
身份证号码:532224198110300738
住址:宣威市崇文小区2栋1单元602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902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329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孔丽华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592571元,徐安映、徐安排、孔德志、李德帅、宣威市煜泰矿业有限公司、宣威市龙场镇得所煤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孔德志
性别:男 年龄:51
身份证号码:53222419641119073X
住址:宣威市大丰商业城同庆阁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902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329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孔丽华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592571元,徐安映、徐安排、孔德志、李德帅、宣威市煜泰矿业有限公司、宣威市龙场镇得所煤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陈群珍
性别:女 年龄:52
身份证号码:532224196309193547
住址:宣威市西宁街道振兴北路219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914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2950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代孔青、陈群珍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代孔青
性别:男 年龄:
身份证号码:530381196302160014
住址:宣威市西宁街道振兴北路219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914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2950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代孔青、陈群珍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何家燕
性别:女 年龄:31
身份证号码:530381198511020025
住址:宣威市双龙街道双龙社区双城巷16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947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2509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何家燕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912661.59元,被告李艳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李艳芳
性别:女 年龄:40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612040046
住址:宣威市双龙街道戚井路213号附48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947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2509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何家燕偿还原告贷款本息合计人民币912661.59元,被告李艳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解大熊
性别:男 年龄:32
身份证号码:530381198404162917
住址:宣威市龙潭镇营上村委会深沟小村8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249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3027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解大熊赔偿原告损失27459.29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孙天雄
性别:男 年龄:24
身份证号码:530381199206182575
住址:宣威市热水镇岱海村委会中村194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恢47号
执行依据:(2013)宣民初字第367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孙天雄赔偿原告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伤残赔偿金 、交通费 、鉴定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后期治疗费合计人民币64175.51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凡亚玲
性别: 女 年龄:29
身份证号码:530381198708192146
住址:宣威市板桥街道板桥居委会13组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89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93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凡娅玲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60000元,并支付利息6400元,共计66400元,及自2014年4月4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本金人民币60000元,月利率2%计算)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夏华芬
性别: 女 年龄:53
身份证号码:532224196301300029
住址:宣威市双龙街道西河路68号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1212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442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夏华芬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云D69478号车返还给原告,并给付原告2013年3月18日至2015年2月13日的停运损失人民币239989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梁春梅
性别:女 年龄:40
身份证号码:51292819761121792X
住址:昆明市天骄北麓小区15幢1单元2025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607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81民初8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梁春梅偿还原告借款32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凡献考
性别: 男 年龄:46
身份证号码:530381197007292115
住址:宣威市板桥街道下村社区下村378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382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268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凡献考偿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30000元、自2012年2月22起至2014年9月22日止的约定利息人民币2046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何兴国
性别:男 年龄:45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112200314
住址:宣威市西宁街道赤水村委会半坡村8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40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1482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何兴国在2015年5月15日偿还原告借款80万,2015年7月15偿还40万,2015年9月15日偿还40万,2015年12月15日偿还27万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赵毕伟
性别:男 年龄:46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00308051X
住址:宣威市双龙街道办事处左所村委会十里铺村243号
执行案号:(2014)宣执字第180号
执行依据:(2013)宣民初字第1676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赵毕伟向原告支付劳动报酬人民币109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8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赵琼梅
性别:女 年龄:44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202022929
住址:宣威市西宁街道锦西社区锦西巷126号4幢4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192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3009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赵琼梅于2016年1月30 日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万元,利息28万元,合计128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834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邹琼
性别:女 年龄:40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607113343
住址:宣威市西宁路与振兴街之间的小河边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732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81民初41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邹琼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3000元,利息5000元,合计58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张春菊
性别:女 年龄:48
身份证号码:532224196802280927
住址:宣威市西宁街道时代天骄小区2栋1204号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1549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2528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张春菊给付原告租用机械工时费人民币11596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姬云飞
性别:女 年龄:29
身份证号码:53038119870809372X
住址:宣威市宛水街道望城居委会望城坡望城馆旁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1083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122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姬云飞一次性给付原告应得份额2168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1388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张建文
性别:男 年龄:
身份证号码:530322198509241953
住址:大理州大理市下关村委会下庄村563号附1号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674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671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张建文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期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交通费合计人民币186083.63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徐安应
性别:男 年龄:41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51212471X
住址:乐丰乡乐丰村委会土木厂村62号
执行案号:(2015)宣民执第1723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2537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徐安应给付原告工资2818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89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顾重庆
性别:女 年龄:59
身份证号码:532224195712280021
住址:宣威市宛水街道振兴中路钟山社区46-1-401号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1117号
执行依据:(2015)宣民初字第2075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顾重庆于2015年偿还原告人民币50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4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范春胡
性别:男 年龄:44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209230050
住址:宣威市宛水街道振兴中路217
执行案号:(2016)云0381执1257号
执行依据:(2016)云0381民初156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一、由被告范春胡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00000元,利息756000元,合计人民币2156000元。自2016年1月3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本金1400000元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二、由被告范春胡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0元,利息67500元,合计人民币567500元。自2016年1月30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以本金500000元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三、由被告范春胡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8821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王定雄
性别:男 年龄:40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609020319
住址:宣威市西宁街道洽坡村委会洽坡上村107号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395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135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王定雄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40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73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马冈
性别:男 年龄:37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902033311
住址:宣威市杨柳乡克基村委会小米田村76号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373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2070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马冈偿付原告欠款人民币95835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3384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方其让
性别:男 年龄:34
身份证号码:532224198204292919
住址:宣威市龙潭镇下格村委会打磨山村11号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1335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151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方其让偿付原告欠款本息合计人民币7455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3098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夏亚林
性别:男 年龄:48
身份证号码:532224196803270034
住址:宣威市宛水街道窖坡街322号
执行案号:(2014)宣执字第666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1457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夏亚林、晏丽萍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9800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晏丽萍
性别:女 年龄:51
身份证号码:532224196508060026
住址:宣威市宛水街道窖坡街322号
执行案号:(2014)宣执字第666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1457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夏亚林、晏丽萍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19800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张崇胜
性别:男 年龄:42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404260132
住址:宣威市双龙街道龙华社区古城村5号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789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253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张崇胜、王培芝、余苏华给付原告货款人民币51565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089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王培芝
性别:女 年龄:42
身份证号码:532224197402020223
住址:宣威市双龙街道龙华社区古城村5号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789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253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张崇胜、王培芝、余苏华给付原告货款人民币51565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089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余苏华
性别:女 年龄:32
身份证号码:530381198406091526
住址:宣威市双龙街道龙华社区古城村5号
执行案号:(2015)宣执字第789号
执行依据:(2014)宣民初字第2533号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由被告张崇胜、王培芝、余苏华给付原告货款人民币51565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089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来源:宣威市人民法院)
如何从女人背后一眼看出是否是..处..女?
由于内容过于隐私,不宜公开。想知道就,关注“宣威同城会”后,回复“处女”二字,即可获取答案。
©2016 宣威同城会
(部分内容来自网络,如涉及版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