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
车窗抛物现象也呈多发、易发态势。
车窗抛物影响环境卫生,
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还影响行车安全,有损城市形象。
今天(4月24日)下午,“昆山市民文明12条”之拒绝车窗抛物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暨“关爱环卫工人”公益宣传活动在市民文化广场举行,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添砖加瓦。
车窗抛物的危害到底有多大?
☟
▶影响行车安全
▶破坏市容环境
▶严重威胁着环卫工人的人身安全
在一份网络调查中显示,62.5%的网友表示自己曾扔过车窗垃圾、97.5%的网友见过别人扔。
所扔过的车窗垃圾种类上,53.8%的网友表示扔过纸团,接下来依次是饮料瓶和包装46.2%、塑料袋30.8%、烟头30.8%、其他15.2%。
根据“昆山市民文明12条”的总体部署,
开展本次拒绝车窗抛物专项行动,
目的在于通过严格的行政处罚和广泛的社会监督,
增强广大驾驶员的卫生和安全行车意识,
打造良好环境,提升文明程度。
行动范围:本次行动范围以中心城区为主,、城管等部门和社区力量,开展车窗抛物查处工作。
行动内容:本次行动主要查处机动车驾驶人或乘客向车外抛扔垃圾、杂物。
行动过程中,,城管部门负责取证查处。
除现场查处外,
利用数字城管
分布在各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的监控探头,
对车窗抛物行为进行取证倒查。
研究分类管理措施,针对车窗抛物的相对人,向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对逃避处罚的相对人,;尝试将违规相对人信息报送市信用管理平台进行联合惩戒门作相关处置,从而进一步提升市民素养和城市面貌。
城管执法依据
违反条款:《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二项规定: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
处罚条款:以上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倒污水、乱扔口香糖等废弃物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执法依据
驾驶员车窗抛物的
违反条款::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处罚条款: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扣2分。
乘车人车窗抛物的
违反条款: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处罚条款: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拒绝车窗抛物其实很简单,
只需在车内备一个垃圾袋或车载垃圾桶,
等到下车时顺便将车上的垃圾扔进路边垃圾箱。
行为的小改变将改善城市大环境!
拒绝车窗抛物、共建美丽昆山。
让我们齐心协力、积极参与,
从自己做起,
共同参与到拒绝车窗抛物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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