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 · 通知——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来啦!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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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定于2018年5月至6月举办东北石油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建行杯”第四届黑龙江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



一、参赛项目要求


选取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的项目参赛。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同时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可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一经发现,将立即被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前(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

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五)其他说明

1、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人数不少于3人,需要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需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能再报名参赛

2、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4、2017年立项和2018年拟立项的大创项目必须参赛,参赛情况将作为项目结题验收的重要内容,获奖项目可优先参评优秀项目。

5、除大创项目外,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团队报名参赛,报名数量必须达到大赛规定最低标准(附件2)。

6、对于报名团队数量未达到组委会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学院,取消评优秀组织奖的资格。



三、“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特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需为参加“青年红色主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按照《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黑龙江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附件1)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其中“黑龙江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牵头组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团队不得少于2支),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四,比赛赛制

大赛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采用校级初赛、决赛比赛赛制,组委会将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复赛。


五、日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时间:2018年5月22日-6月6日

报名方式:所有参加校级初赛项目团队须通过注册并登陆“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8年4月至6月。

报名要求:参赛团队数量统计以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报名合格为准。

1.项目计划书要求: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项目概述、市场分析及定位、产品介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团队介绍等内容和其他支撑材料。

2.项目展示视频要求: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时长不多于3分钟。

3.项目计划书及项目展示视频命名方式:学院-项目名称-参赛组别-项目负责人-手机。

(三)大赛评审(6月10日)

1.专家评审。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晋级下一轮评审。

2.项目路演。参赛团队通过项目路演形式进行现场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通过答辩,学校最终评选出大赛获奖作品,并择优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

校赛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各奖项按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组别分别评定,并给予创新学分奖励和表彰。

省赛将从校赛优秀项目中选取予以推荐,荣获省赛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经本人申请,可优先推荐为下一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占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名额。荣获省赛一等奖的项目,每个团队奖励1万元,代表我省在国赛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另行予以奖励。经本人申请,可优先推荐为下一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占本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名额。所有省赛获奖项目均列入“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库,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引导基金支持。


七、报名方式



艺术学院材料递交负责人

李风翼   

手机号:13391668615

QQ号 : 1151839693

注:

参赛团队将项目计划书电子版(PDF文件)及纸介版1份、《东北石油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电子版及纸介版1份和项目展示视频(可以不提供)于6月7日前交由艺术学院团委学生支部创新实践部整理报送


附件1:参赛选手操作手册

  1. 登录注册、升级为创业人才

  1. 登录页面,填写账号(注册账号使用的手机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若忘记密码,则点击忘记密码跳转到“找回密码”页面,若未注册则点击注册按钮跳转“用户注册”页面。

2、用户注册页面

填写手机号、输入密码、图形验证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弹出以下页面:


注册成功后可选择升级为创业者或升级为投资人。也可以暂不升级,继续浏览网站。

学生-个人中心相关页面

1、申请成为创业者(学生)


用户若需要创建项目或参加大赛需申请成为创业者。申请填写的相关信息如上所示,包括:个人头像、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所在院校、入学年份及毕业年份、学历层次、专业名称。(*为必填项,且要求真实填写,注册完成后登录账号、姓名、证件号不能更改

  1. 学生的个人中心

    我的创业项目


用户可以在“我的项目”里查看已经创建的创业项目及当前的情况以及对应的参赛信息,如果未创建项目则可点击“创建项目”进行创建。

在系统未关闭期间可自由删除、更改相关信息(除个人信息的姓名证件号),报名参赛后,参赛信息不可修改,如需更改,需要删除项目重新报名。

    查看项目详情:

可以查看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项目计划书(可下载)、项目视频(可下载)、团队成员(点击“查看详情”可查看团队成员详细信息)、指导老师、已获专利、已获投资等信息。

    新建项目

第一步:填写项目必填信息

第二步:填写项目其他信息


完成第一步填写项目的必填项后进入第二步,填写项目的团队成员、指导教师、所获专利、所获投资信息。如不填写直接点击“完成创建”即可创建成功创业项目,注意:如需参加大赛,团队成员需要达到三人。

    参加大赛

完成项目的创建后可以报名参赛,需要选择参赛类别及参赛行业,如下所示,选择后提交参赛即可进入参赛的审核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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