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八大信用工作拟委托给信用服务机构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司发函,。

拟委托信用服务机构协同参与的工作有:


一、参与建立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府部门指定主体信用记录采集工作,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受委托开展行业市场主体特定领域备案工作;


三、受委托对行业典型失信主体开展信用调查;


四、定期编制行业信用监测分析报告;


五、关注有关行业市场主体信用风险状况,及时报告风险提示,并就行业严重失信行为开展专项治理;


六、结合自身掌握的信用信息及“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相关信用信息,就行业信用状况开展大数据分析,形成行业大数据黑名单;


七、研究制定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推动行业信用评价市场化;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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