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共五章四十五条,对倡导的文明行为和禁止的文明行为进行了概括和列举。其中,结合太原市文明建设实际,立足于文明行为的促进,列举了12款需要倡导的文明行为。具体来说:
遵守公共礼仪,在公共场所着装整洁,轻声接打电话,言行举止文明;
节约水、粮食、电力、燃油、天然气等资源,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一次性餐具、一次性洗浴用具等,减少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各类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
文明节庆、文明办理婚丧事宜、文明祭扫;
使用电梯时先下后上,使用自动扶梯时依次有序,等候服务时依次排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排队,先下后上,主动为特需乘客让座;
遵循文明旅游规范,服从景区景点引导、管理,爱护文物古迹,尊重当地宗教信仰、文化传统风俗习惯;
做文明观众,在纪念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体育馆、影剧院等公共场馆,遵守场馆管理规定、秩序和礼仪规范;
文明就医,尊重医务人员,配合开展诊疗活动,通过合法途径处理医疗纠;
建设文明家庭,培育良好家风,家庭成员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平等相待;
助残、助老、助学、助医、救孤、济困;
自觉遵守居民公约、业主公约和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楼院、社区的绿化、美化、净化活动;
自觉遵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协议约定规范用车、文明骑行、有序停放;
国家倡导的其他文明行为。
对老年人实施暴力;
随地吐痰、便溺,随意倾倒、丢弃垃圾杂物;
擅自侵占公共设施、设备;
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走,不走人行横道,乱穿马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
违反规定擅自占用、损坏社区及物业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
在市政及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等。
该《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
将于2018年3月1日正式施行
内容来源:黄河新闻网 山西晚报
监制:上官小鹏
责编:刘冰若
图文编辑: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