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贷款管理不到位,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被罚135万元!一个月前原董事长“落马”…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8-29 10:23:12

罚单显示,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二手房贷款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贷前调查不到位、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项目垫资。

潘恒对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手房贷款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胡友华对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吴强翔、肖传俊、徐炜、骆迂对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前调查不到位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刘志东对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为房地产项目垫资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根据天眼查,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九江市浔阳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其前三大股东(发起人)为九江广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037%)、九江市美那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32454%)、鹰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70148%)。

一个月前,原九江农村商业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顾海龙的调查有了新进展。

经查,顾海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背离党中央关于金融扶贫的决策部署;热衷“圈子”文化,与多名下属、商人老板结成利益共同体,亦官亦商,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边查边串边腐,对抗组织审查。

同时,顾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大搞家族式腐败,纵容子女追求奢靡生活。

此外,顾海龙还靠贷吃贷,假借“投资入股”“民间借贷”之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办理、房产销售、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

履历显示,顾海龙,1963年5月出生,1979年11月参加工作、。2001年10月至2002年8月,九江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主任;2002年8月至2010年8月,历任九江市浔阳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理事长、主任,党委书记、理事长;2010年8月至2012年1月,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九江办事处党组成员,九江市浔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九江办事处党组成员,九江农村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九江办事处党组书记,九江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九江辖区党组书记,九江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12月,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调研员(正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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